碧桂园 02007.HK

  • 全日最高(港元)

  • 全日最低(港元)

  • 成交量 (千股)

  • 成交额 (百万元)

资料来源: 腾讯财经

发布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新条例第2.07A条以及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碧桂园控股」)的章程细则,碧桂园控股将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其股份登记持有人(「股东」)发布其公司通讯(「公司通讯」),惟受限于将立即生效之以下安排及情况。

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的联络资料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 地址:    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 电话:    (852) 2980 1333

  • 传真:    (852) 2890 9350

安排

1、有关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是指碧桂园控股已刊发或将予刊发以供碧桂园控股任何证券之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之任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i)董事会报告及年度报告连同核数师报告副本及财务摘要报告(如适用);(ii)中期报告及中期摘要报告(如适用);(iii)会议通告;(iv)上市文件;(v)通函;及(vi)代表委任表格。

碧桂园控股的公司通讯之英文及中文版本将载于碧桂园控股的公司网站(www.countrygarden.com.cn)及联交所的网站(www.hkexnews.hk)(「网站版本」)。

碧桂园控股将于公司通讯刊发日期通过电邮方式或邮寄方式(仅在碧桂园控股没有获取股东有效的电邮地址时)向股东发送公司通讯网站版本的登载通知的英文及中文版本。

2、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是指任何涉及要求股东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股东权利或作为股东进行表决的公司通讯。 为避免疑义,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不包括股东大会通知和代表委任表格。

碧桂园控股将通过电邮以电子通讯方式向各股东个别地发送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如果碧桂园控股没有获取股东的电邮地址或其提供的电邮地址无效,碧桂园控股将以印刷版本形式向其发送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连同一份索取股东有效电邮地址的申请表格,以便将来以电子通讯方式发布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股东有责任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 假若碧桂园控股没有收到股东的电邮地址或股东所提供的电邮地址无效,碧桂园控股将按照上述安排行事。倘若碧桂园控股向股东提供的电邮地址发送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而未收到任何「未送达信息」,则碧桂园控股将被视为已遵守上市规则。

索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

如登记股东欲︰
·收取最近期刊发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印刷版本;或
·持续收取碧桂园控股日后刊发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印刷版本(直至碧桂园控股于翌年刊发其下一份年报为止),

登记股东可填妥及提交相关的申请表格至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非登记股东日后希望收到碧桂园控股于碧桂园控股网站及联交所网站上载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可以透过经持有股份之中介机构向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提供阁下的有效电邮地址或通讯地址。

非登记股东亦可要求收取碧桂园控股发出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印刷版本(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可于任何时候向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发出书面通知,修改其收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详情见下部「选择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如股东对选择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有任何疑问,可以于办公时间内(星期一至五上午 9 时正至下午 5时30分,香港公众假期除外)致电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的查询热线 (852) 2980 1333查询。

选择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

在碧桂园控股于其公司网站刊发公司通讯后,如登记股东或非登记股东拟收取相关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或有别于其所选择的另一个语言版本,可填写并向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见下文)(邮寄至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或电邮至countrygarden-ecom@hk.tricorglobal.com)。

登记股东或非登记股东可以在任何时候透过填写并提交相关申请表格(见下文)向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发出不少于七天的书面通知(邮寄至上述地址或电邮至countrygarden-ecom@hk.tricorglobal.com),更改选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相关更改要求适用于碧桂园控股下一次及日后刊发的公司通讯或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

如股东要求收取碧桂园控股日后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印刷版本,有关要求将一直维持有效,直至该指示被撤销或取代,或直至碧桂园控股于翌年刊发下一份年报为止(以较早者为准)。如果股东希望继续收到日后的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版本,则需要填妥及提交新申请表格至碧桂园控股的股份过户登记处。

供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用作更改选取公司通讯及可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之语言版本或收取方式及/或要求印刷版本的申请表格可在以下下载:

- 供登记股东使用的公司通讯的申请表格
- 供非登记股东使用的公司通讯的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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